郑海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实战经验16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2009年7月执业至今,代理超过3千件以上诉讼与非诉案件,擅长于民商事及刑事辩护... 详细>>
律师姓名:郑海
手机号码:13570298482
执业证号:14401200910308816
执业律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楼1208室
家人被警察带走后,家属往往不知道案件是否立案、何时通知。报警后立案通常有立案回执或书面通知,不予立案的会在三日内送达通知书。拘留后一般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但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有碍侦查的除外。检察院退侦通常不会通知嫌疑人,补充侦查一般不超过两次。为更好地帮您解决这些问题,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实务操作和法律内容,如果您需要广州专业的刑事会见律师,欢迎直接联系郑海律师。 一、派出所立案后多久通知嫌疑人 派出所立案后四十八小时之内通知嫌疑人,具体如下: 派出所立案后,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根据相关规定逮捕。根据案情,会讯问犯罪嫌疑人。派出所立案后不会专门通知犯罪嫌疑人,通知犯罪嫌疑人会影响案件的侦查; 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登记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报了警怎么确定立案了 报了警立案会有立案回执和书面通知,收到通知就可以确定是立案了。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或有关人士报案; 2、公安机关受理报案; 3、公安机关审查; 4、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立案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2、或者接收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自首的材料; 3、属于其管辖范围; 4、有犯罪事实需要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执行立案应当提供的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3、由主办法官填具的《结案联系单》等证明法律文书已生效的材料,调解结案的无需提供《结案联系单》; 4、可以一并填写《请求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书》、《请求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申请综上书》。 所述,报警后知道公安机关是否立案的方式是接到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侦查条件、确有犯罪事实的,会制作立案通知书送达给报案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三、被警察局拘留多久会通知家人 被警察局拘留人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根据案情需要,可以暂扣其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件。 被拘留了会不会有案底?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2、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询到的,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拘留相关的犯罪当事人时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相关的被拘留人员如通知家属对案件有所影响的,派出所有权不进行通知。在办案后通知相关的拘留人员家属,如对案件没有影响的,应在24小时内进行通知家属,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四、检察院退侦会通知嫌疑人吗 检察院退侦不会通知嫌疑人。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关于检察院补充侦查的规定: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从报警、立案到拘留、退侦,每个环节都有时间要求和例外情形,家属能做的往往是等待通知,但等待中很容易错过了解案情和申请会见的时机。具体案件里,是否通知、何时通知、能不能会见,都要看涉嫌罪名和办案阶段。郑海律师是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十六年,办理过大量刑事辩护案件,熟悉广州本地办案流程。遇到家人被带走或收到拘留通知,可以尽早找郑海律师沟通,先把程序和权利弄清楚,再决定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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