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海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实战经验16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2009年7月执业至今,代理超过3千件以上诉讼与非诉案件,擅长于民商事及刑事辩护... 详细>>
律师姓名:郑海
手机号码:13570298482
执业证号:14401200910308816
执业律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楼1208室
工伤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6个月本人工资,保留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工作,安排不了的按月发本人工资60%的伤残津贴。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及陪护,一般也由单位承担。为帮您解决广州劳动工伤赔偿纠纷的问题,整理了相关实务和法律知识,如需专业法律服务,欢迎联系郑海律师。 一、泉州6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 泉州6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有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六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费用进行结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三、工伤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如下: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30个月至26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残七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领取22个月至10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级相差4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涉及的项目不少,哪些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哪些由单位出,六级伤残还牵扯劳动关系保不保留,实际情况往往比标准复杂。每个案子伤情、工资、参保情况都不一样,赔偿金额也会有差别。遇到具体纠纷,建议尽早找专业律师把材料看一遍,算清楚能拿多少。郑海律师在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办过大量劳动工伤案件,可以帮您理清思路、争取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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